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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:2026年3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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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各种手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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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民登记

迁入手续

申报期限

  • 搬迁到安城市后的14天以内
    搬家之前,不能申报。

申报人条件(到窗口办理的人)

  • 迁入的本人
  • 迄今为止的住址相同的同一家庭的成员
  • 新住址相同的同一家庭的成员
    办理人是新户主的同居者的情况除外。

办理人不符合上述条件,需要提供委任书。
即使住址相同但办理人并非同一家庭时,需要提供委任书。

携带物品

  • 迁出证明
    在前住址所在地的市区町村的政府机构完成迁出申报手续后,即可发放。
    如果从日本境外迁入,则不需要。
    如果使用个人编号卡办理了迁出手续,但未发放迁出证明,请携带个人编号卡前来办理。
  • 在留卡
    需要迁入的所有家庭成员的在留卡。
  • 来窗口办理手续的人员本人的身份证件
    在留卡,护照,驾照等
  • 当户主是外籍人士的家庭中有户主的外籍亲属迁入时,证明亲属关系的文件原件和外语文件的日语翻译文
    需要记载翻译者的姓名和住址。
  • 个人编号卡
    仅限于有卡人员

搬迁落户手续

申报期限

  • 搬迁后的14天以内
    搬家之前,不能申报。

申报人条件(到窗口办理的人)

  • 搬迁落户的本人
  • 迄今为止的住址相同的同一家庭的成员
  • 新住址相同的同一家庭的成员
    排除办理人是新户主的同居者的情况。

办理人不符合上述条件,需要提供委任书。
即使住址相同但办理人并非同一家庭时,需要提供委任书。

携带物品

  • 在留卡
    需要迁入的所有家庭成员的在留卡。
  • 来窗口办理手续的人员本人的身份证件
    在留卡,护照,驾照等
  • 当户主是外籍人士的家庭中有户主的外籍亲属迁入时,证明亲属关系的文件原件和外语文件的日语翻译文
    需要记载翻译者的姓名和住址。
  • 个人编号卡
    仅限于有卡人员

迁出手续

申报期限

  • 搬迁预定日的14天前可以开始申报。

申报人条件(到窗口办理的人)

  • 迁出的本人
  • 安城市的同一家庭的成员

办理人不符合上述条件,需要提供委任书。
即使住址相同但办理人并非同一家庭时,需要提供委任书。

携带物品

  • 来窗口办理手续的人员本人的身份证件
    在留卡,护照,驾照等
  • 个人编号卡
    仅限于有卡人员

户籍登记

出生登记

请在包括出生日在内的14天以内申报。请携带出生证明,母子健康手册,外籍的父亲和母亲的护照,护照的日语翻译文
需要记载翻译者的姓名和住址。

死亡登记

请在知道死亡事实后的7天以内申报。请携带申报人的护照。

想在居民记录上登记常用名(日本式的名字)时

如果外籍人士在日本的日常生活中使用日本式的名字称呼时,这个名字可以作为「常用名」在居民记录上记载(登记是任意的)。

申请人条件

  • 本人
  • 住安城市的同一家庭的成员
    其他家庭的人士即使住址相同也不包括在内。

办理人不符合上述条件,需要提供委任书。

携带物品

  • 来窗口办理手续的人员本人的身份证件
    在留卡,护照,驾照等
  • 需要提交多份能够客观地显示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常用名的证据材料。
    如果不提供证据材料,则不能随意在居民记录上记载常用名。
    记载的常用名与所提交的材料中记载的常用名相同。
    如果提交的材料等被认为是出于本人意愿作成的,将不能使用常用名
    (例)工作地点的员工证,学校等发放的身份证等

★注意事项★
在留卡上不记载常用名。

【问询】
市民科申报组
TEL:0566-71-2268

居民记录・所得征税证明・纳税证明

申请人条件

  • 本人
  • 与本人同一家庭的人
  • 代理人
    需要授权委托书。

携带物品

  • 来窗口办理手续的人员本人的身份证件
    在留卡,护照,驾照等
  • 手续费
    200日元/1张

【问询】
市民科证明组
TEL:0566-71-2221

户籍证明・出生登记复印件・结婚登记复印件

户籍证明

能够显示拥有日本国籍的人员的亲属关系的文件。

申请人条件

  • 本人
  • 配偶
  • 直系亲属
    父母,爷爷奶奶,儿女,孙子孙女等

携带物品

  • 来窗口办理手续的人员本人的身份证件
    在留卡,护照,驾照等。
  • 能够显示是直系亲属的材料
    出生证明等。
  • 手续费
    户籍全部(个人)事项证明:450日元/1张
    复籍・除籍的誉本或摘要副本:750日元/1张

出生登记・结婚登记等的复印件

向自己的国家申报结婚或出生等事项时,或者,因出生或结婚等原因导致在留资格发生变更时,需要这个证明材料。
外国人之间结婚等情况,请向当时受理申报的市区町村申请。

申请人条件

  • 本人
  • 配偶
  • 直系亲属
    父母,爷爷奶奶,儿女,孙子孙女等

携带物品

  • 来窗口办理手续的人员本人的身份证件
    在留卡,护照,驾照等
  • 手续费
    350日元/1张

问询
市民科证明组
TEL:0566-71-2221

印章登记

在日本,使用在石头或者木头上刻了名字的「印章」来代替签名。
印章有日常生活中常用的「认可印章」,开设银行账户时使用的「银行印章」,还有用于购买汽车或者房屋,贷款等的法律文件上的,在市区町村登记过的「正式印章」。
请务必保管好「正式印章」,以免丢失或被盗。
印章登记原则上需本人亲自到窗口办理。

登记人条件

15岁以上,已在安城市进行过居民登记的人员

携带物品

  • 在留卡,护照,驾照等
  • 需登记的印章
  • 手续费
    登记200日元

可登记印章的条件

  • 在居民记录上记载的姓名,姓氏或名字,或者姓名的一部分构成的组合体。
  • 居民记录上记载了常用名的人士,该常用名的印章也可以登记。
  • 印章的尺寸,要求大于8mm小于25mm。
  • 缺损的印章或磨损的印章,橡皮图章类型的印章,不能登记。
  • 同一家庭内已经登记过的印章(重复登记),不能登记。(可能还有其他原因导致印章不能登记。详情请问询主管部门。)

如果在居民记录上的姓名是「JOHNSON MARK SUZUKI」,那么可以登记的印章是「JOHNSON」,「MARK」或者「SUZUKI」。此外,还可以登记缩写为“J.MARK”,“J.M.SUZUKI”的印章。如果居民记录的姓名是「JOHNSON MARK SUZUKI(常用名:鈴木 ジョンソン)」,那么除了上述之外,可以登记的印章还有「鈴木」,「ジョンソン」或者「鈴木ジョンソン」。

问询
市民科证明组
TEL:0566-71-2221

お問い合わせ

市民生活部市民協働課地域振興係

電話番号:0566-71-2218

ファクス番号:0566-76-1112